国土资源保护耕地情况汇报全面履行职责严格保护耕地**市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把保护耕地真正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我市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共设立保护标志530块,高悬“免占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今年以来,我市在公路等7个主要路口,投资80多万元建立了7个高标准永久性标志牌;投资2万多元在全市14个乡镇设立了54个永久性大理石标志牌;各乡镇村利用机井屋、护林房等比较明显的地方也设立了简易保护标志。同时,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规定,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档案,市、乡两级共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各种资料档案2356卷,其中,今年新建档案280多卷,绘制市、乡、村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623幅,其中1:5万的肥城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图1幅,1:1万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图14幅,村基本农田保护区图608幅,编写了市乡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15份。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要求,严格落实保护基本农田的行政首长责任制。市、乡、、村及农户层层签定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基本农田保护的范围、面积、分级状况等,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列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内容,强化责任意识,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了基本农田保护“位置、面积、标志、档案、责任、资金”六落实。到目前为止,全市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市与乡镇共签定了14份,乡镇与村共签定501份,村与农户签定份,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到每家每户每人。二是严格审批,灵活运作。为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我们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年度计划预报制,即提前预报市级规划区内较大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及时信息反馈,对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整理,了解和掌握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土地供应上,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优先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控制一般性用地。对于建设占用土地的,我们从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占用耕地的耕地补充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等方面进行预审。非农业建设项目在选址时,由原来的用地科一家看现场,现在是由规划站和用地科联合看现场,看现场时严格把关,申请用地一律不准使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转用农用地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逐级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方可办理用地手续。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以来,共拒批了20多个占用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节约耕地600多亩。另外,我们坚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大政方针,积极探索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新路子。在落实严格的土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围绕如何处理好“基本国策”与“第一要务”的关系,一方面,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将调整的基本农田进行了实地补划,并做到了面积、实地与图件三者一致,切实做到了占一补一。另一方面,我们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在立足存量,内涵挖潜,集约利用上做文章,保证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在“三个暂停”的情况下,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保障经济建设用地的措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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