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模板 .doc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书模板在签订协议之前,我们先说说咱们新蔡仁义巷的故事,权作规劝两家以和为贵。仁义巷位于新蔡老城西街中段北侧。据传该巷形成于明代,曾有一段被人称颂的故事。新蔡为故吕国。春秋时为蔡国,属楚辖地。是南北要道,殷商富贾,来往频繁之处。明代中期,商业兴起,湖北、湖南、广东旅居新蔡之商人,在此合建“湖广会馆”。馆址位于老城西街中段北侧,西与曹家大院一墙之隔为曹家近邻。后来两家的界墙因年久失修而倒塌,双方都认定界墙为各自祖先所建,从而发生了界墙所在地主权的纠纷。两家均据理而争,各不相让。新蔡名绅富户,分别偏袒一方,加剧了双方争闹。此案经过县府好久审理不清。此后,曹氏将其事捎信诉之于本家在京官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曹凤,而曹凤以睦邻为百年大计,即在书信上批曰:“千里捎书为一墙,让出几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曹氏收到回信后,遵照而行,主动让出三尺地面,并立墙为界。湖广会馆主事,视之醒悟曰:“早知今日事,何必有当初!”即效仿之,也后退三尺,另立界墙。事后两家宴请达官、士绅,互表歉意,主动和好。从此就在这里出现宽六尺,长达三十三丈的笔直小巷,成为西后街人们越此巷、上大街的必经之路。两家你仁我义互让地面的趣事,受到公众的赞扬:“争之不足,让之有余,互相谦让,品德高尚”。这条小巷由此而取名为“仁义巷”,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世代成风传为佳话。其实像这样的佳话各地均有流传,虽然现在认为或许是一些文人骚客穿凿附会之作。但也反映出,大家向往“互谦互认,睦邻友好”的美好愿望。我还是本着以两家长期睦邻友好的关系的原则,展开调解。如果相互,互不谦让只好写如下文约:1、 袁小玉提出让小长,让出二至三尺。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2、 如果第一条达不成协议,袁小玉提出门前的东西路必须保持畅通。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3、 袁小玉进一步提出,如果小长不同意以上两条。她今后翻盖房子时,在自己的宅基地里无论怎样建房,王小长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和干预。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4、 双方未尽事宜,可以双方继续协商!有必要可以根据本协议适当增添条款。5、 签字后方可有效。俗话说:“空口无凭,立据为证!”本字据一式两份,各自收藏一份,为凭。篇二:宅基地引发纠纷人民调解促和谐宅基地引发纠纷人民调解促和谐角尾乡仕寮村村民欧大财于XX年购买梁宅村村民梁祥樋的宅基地,这座宅基地与梁宅村村民梁林保的宅基地相连,曾经于XX年划好双方宅基地界线,由于经过多年的风雨洗礼,界线标志已经消失,现在欧大财建房时却找不到界线,双方因界线不清引发了严重纠纷。梁林保坚决不同意欧大财现建房的界线,一直争吵不休,导致双方曾发生肢体相碰,一场宅基地纠纷引发斗欧事件一触即发。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得悉后,及时向乡领导反映具体情况,马上成立了以黄文强副书记为调解领导小组,带领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先稳定场面,消除紧张气氛,再逐步做好调解疏导工作;工作人员承诺,一定妥善处理好该宅基地的界线,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意见。其后,综治中心将案件分流给司法所及国土所,以人民调解工作为主,行政处理意见为辅,根据各自宅基地契,通过国土所测绘取证,做出基本的建设规划图。在多方协商调解下,乡综治维稳中心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一、欧大财现建房与界点拉直为界线;二、欧大财建房时多占用梁林保的宅基地,欧大财一次性付2000元给梁林保做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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