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办法编号:一、总则(一)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员工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三)生产中心人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管理中心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制。(四)不定时工时制员工享有特殊补贴;标准工时制管理层享有特殊补贴。二、考勤管理(一)成都点:实行每日八小时,每周日周六正常公休,正常上班时间为: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当年9月30日至次年4月30日);夏季:上午8:30-12:30下午14:00-18:00(当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注:允许中午自带午餐或购外卖(类似火锅类及异味大的食品禁入公司)。若在异地出差,出差期间则按照异地作息时间打卡考勤。异地办公点:管理中心(财务、行政)实行每日工作八小时,实行轮休,每周休息1天,每月另调休3天,原则上实行标准工时制,因项目的特殊性,采取轮休且周六、周日必须有人值班。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进展合理安排部门人员的轮休时间;若当月遇法定假日,则不享受公休假日。异地项目财务人员在销售正式开始后,节假日值班。值班后给与加班工资、也可选择调休,调休后不再享受加班待遇。3、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本人打卡,若发现代人打卡,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奖金现金50元,今后再次出现代人打卡的情况,按照每人现金100元奖金一次,并按照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责任双方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4、员工非因公上班迟到公司必须打卡,不得以漏打蒙蔽考勤,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5、公司的考勤记录采用电子指纹打卡和未打卡情况说明相结合的形式,成都点考勤设备设在前台;异地办公点考勤设备在销售部;均由考勤管理人员进行监管。6、未打卡情况说明由员工自行记录,由证明人确认,月底由考勤管理人员进行汇总,将《考勤汇总表》提交行政部,便于工资核算。7、每月终由行政部考勤管理人员统计核实考勤数据是否属实,并于次月初公布;对于正常出勤未打卡、公务外出、出差等情况,当事人须在上班后的第1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负责人处签卡注明原由,行政部进一步核实,没有履行以上手续的视为旷工处理;对因公漏打,证明人应注明漏打,证明其当班在岗。8、除总经理特许人员外,其余员工每日上、下班均应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9、新员工自报到之日起开始打卡,由行政部负责办理考勤手续。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需打卡,但应在考勤员处做好记录。10、因工不能按时打卡者,员工应在返回岗位时及时到考勤人员处完善未打卡情况说明,证明人确认,如未做情况说明则按迟到、早退处理。11、考勤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第一次扣奖金100元,第二次除扣奖金100元并通报批评,如出现第三次即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指纹打卡由考勤管理人员监管,由行政部核实、汇总考勤记录。12、任何员工不准刁难考勤管理人员,否则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理。三、迟到、早退、旷工(一)迟到:员工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到岗延误时间在半小时之内者视为迟到。(二)早退:员工未经允许提前半小时(含)内离岗者视为早退。员工迟到或者早退半小时以内的每月第一次扣奖金10元,第二次扣奖金20元,以此类推。(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旷工或视作旷工:1、单日缺勤半小时以上二小时以内的,且未提前办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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