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创作的童话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了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作者简介乔治·塞尔登(eSelden)192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原名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自耶鲁大学毕业后,她本有意朝剧本写作的方向发展,但却在朋友的鼓励下走上了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她的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不过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她一举成名的,是她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描写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不寻常友谊的故事书,出版后即佳评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人物分析塔克:它是一只有趣的小老鼠,她常常带着可笑又可爱的笑容,它就住在美国纽约市时代广场地铁站一个废弃的排水管中,家里乱糟糟的,全都是一些零钱,废纸,柴斯特和亨利猫都是它的朋友,塔克的性格十分开朗,也很容易激动。它曾经在柴斯特出名时做过它的经纪人,甚至用自己一生的积蓄,[刚才提到的那些捡到的零钱],换回了柴斯特的自由。柴斯特:它是一只特别有音乐天分的蟋蟀,甚至能够说是个音乐天才。从前它居住在康涅狄格州,一次偶然事件,使它来到了纽约,从此便被一个叫做玛利欧的小男孩当作宠物收留了,住在美国纽约市时代广场地铁站,白利尼家的报摊里,曾经因为自己的音乐天分,让白利尼一家人兴奋了好几天。亨利:它是一只可爱的猫咪,同样在美国纽约的那个废弃的下水道居住,它遇事不易慌张,做事十分稳重,看起来就像一个绅士,它和塔克,柴斯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它和塔克曾经一起想办法帮柴斯特解围,[虽然没有成功,但也是一片心意呀!]还邀请柴斯特到它们家吃饭。玛利欧;一个家庭贫困的小男孩,十分喜欢小动物,收养了柴斯特,还用自己的零用钱给柴斯特买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小笼子,曾经因为柴斯特无意中吃掉了半张两元钱,而要去打工,换回柴斯特的自由。当然玛利欧也是很懂事的,除非是特殊情况[妈妈要赶走柴斯特],否则,玛利欧是决对不会反对妈妈的。玛利欧的妈妈;她是一个矮胖的女人,而且比她承认的要强壮的多。是个典型的‘主妇’,除非玛利欧和爸爸一起背水一战,否则,战胜妈妈,嘿嘿,想都别想。因为老妈在家里的地位可不一般。妈妈很讨厌昆虫,不过很喜欢听柴斯特唱歌,妈妈偶然哼上两句,声音还真不错呢。玛利欧的爸爸;她的个子很高,稍微有点驼背,可是她整个人总是能流露出一种和善的神采。在家里,爸爸是很公平的,谁做的对,她就把重要的一票投给谁,总的来说,爸爸还是很支持玛利欧养柴斯特的。一、选择题1.《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作者是美国人(C)。A、蒙哥马利B、乔治·麦克唐纳C、乔治·(C)。A、时代广场的地铁站B、排水管C、?(A)A、草丛B、(B)而被带到纽约。A、贪玩B、贪吃C、(B)落在时代广场地铁车站的一堆垃圾里的。A、火柴盒B、野餐篮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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