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与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医疗纠纷及原因▲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患之间的因患方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与医方发生的争执。2020/3/121医患关系是指“医”与“患”之间的关系。“医”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包括病人、病人的家属以及除家属以外的病人的监护人(有时称作“患方”)。2020/3/122▲一、医疗纠纷的特点医疗纠纷的本质特点就是医患对医疗后果的认定有分歧,而分歧的焦点又在于不良后果产生的的原因。由此可见,医疗纠纷应具备以下特点:2020/3/。。2020/3/124例如,某胸部刺伤病人于县医院就诊,接诊医生以本院无胸外科为由,未对病人进行任何处置,强令病人转至较远的地区医院,结果病人死于转院途中,引起了医疗纠纷。再如,某儿科护士在为一小患儿扎输液针时,由于手法不够过硬,加之患儿哭闹,反复扎了七八次也没能成功,最后护士长过来方才扎入。结果造成患儿嗓子哭喊沙哑,头皮小块瘀血,引起医疗纠纷。2020/3/125二、、态度、收费、管理等因素的缺陷,产生医疗纠纷。。特别是在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一些打工人员由于就诊时缺乏资金有时故意指责医院出现差错或事故,以达到不交纳医疗费用的目的。2020/3/,不能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生发展的自然规律。,保护医疗工作和医务人员的法规不够完善等。为此,医务人员和医院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亟待加强,以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2020/3/127▲医疗纠纷的分类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责任事故医疗技术事故医疗差错:严重医疗差错一般医疗差错非医疗过失2020/3/(1)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对病员不负责任,态度生硬,缺乏同情心。例如,病人来看急诊,有的当班医生护士不问病情,不作预检,贪图自己工作方便借口推托说急诊“很忙”,叫病人挂号去看门诊。病人出于无奈只好去看门诊。但是病人因病痛苦,心里嘀咕,就会指责医务人员对他(她)缺乏同情心。事后病情表明,如果患者确因求诊时间上被耽误而造成不良后果,这便构成医疗纠纷的原因。2020/3/129(2)工作懒散、态度不认真。病人或家属在诉说病情时,有的医生表现为漫不经心,似听非听,或边看病边与旁人闲聊,甚至开玩笑。易导致漏诊、误诊。如主诉头痛,医生看作为一般性头痛,实则为颅内肿瘤;或将重症看成轻病(如流脑早期误诊为感冒,心梗误诊为一般性胸痛等);或危重病人的预后事先没有向家属说清楚等,一旦病人发生了死亡或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家属就会指控医生不负责任,是医生当初不重视病人的主诉而引起的后果。2020/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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