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九龙坡经信委发〔〕8号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评选九龙坡区工业企业10强的通知各镇政府、九龙园区、西彭园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及相关工业企业: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九龙坡区工业企业10强考核评选办法〉的通知》(九龙坡委〔〕17号)的要求,现将我区“九龙坡区工业企业10强”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九龙坡区工业企业10强申报表》一式两份。市级(含)以上工业企业直报区经委,其余工业企业按属地原则由各镇、园区、经发局收集后统一报区经委。二、申报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各单位即时通知相关企业,申报材料于2月28日前报至区经信委,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评选资格。附件1:九龙坡区工业企业10强考核评选办法附件2:九龙坡区工业企业10强申报表(联系人:杨海联系电话:68783135)(联系人:张祖群联系电话:68781057)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九龙坡区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主题词:工业十强评比通知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月15日印发(共印15份)附件1九龙坡区工业企业10强考核评选办法为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大公司大集团带动产业发展格局,加快九龙坡工业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起开展“九龙坡工业企业10强”评选和命名活动,特制定本考核评选办法。一、范围及原则(一)评选范围:纳税关系、主要生产基地或企业总部在九龙坡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评选原则:考核评选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三)基本条件:主要从规模、效益、生产规范和社会责任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入选企业必须具有生产、经营规模大的特征,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入选企业必须是盈利企业,当年利润总额应达到500万元或利税总额超过800万元。依法纳税,实交税金区级所得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入选企业主导产品应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生产,并应按国家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凡当年欠缴社会保险金的企业原则上不能入选;当年无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保责任事故。二、考核指标体系“九龙坡区工业企业10强”的评选,采用多元统计的因子分析方法,选用38项经济考核指标组合成一套科学的指标群,对企业进行初选。考核指标的选择和设置,主要从企业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贡献能力、产出效率、产销衔接状况等方面进行考虑。在全面反映企业综合实力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成就。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生产规模指标:包括资产总额、现价工业总产值、新产品产值率、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等7项指标。(二)经营规模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负债总计、现价工业销售产值、研究开发费投入等8项指标。(三)经济效益指标:包括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全员劳动生产率(按工业增加值计算)、利税总额、实交税金区级所得、万元工业总产值能耗降低率、所有者权益等13项指标。(四)社会责任指标: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从业人员平均报酬、应上缴税金总额等10项指标。三、考核评选方法“九龙坡区工业企业10强”的产生,选用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实交税金区级所得、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增加值、资产总额、人均创利税、万元工业总产值能耗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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