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岳飞庙景区被盗文物追回2007-7-250:00:00开封网7月24日上午,河南省开封县人民法院对岳飞庙文物被盗案进行一审宣判,盗窃东岳圣母铜像的被告人张萼垂、杨建国、蒋鄂兵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8年和3年。2004年4月14日夜,张萼垂、蒋鄂兵伙同刘文辉、戴志刚(两人已判刑)、彭利明(在逃)等人预谋后,驾车携带作案工具到开封县朱仙镇岳飞庙,剪开庙后门门锁和寝殿门锁,将殿内供奉的东岳圣母铜像推倒,因抬不动该铜像,盗窃未能得逞。2005年3月的一天,张萼垂、杨建国伙同戴志刚、喻新春、郑慰聪(3人已判刑)预谋到开封县朱仙镇岳飞庙偷铜像,因没有找到车未能实施。2005年4月7日夜,张萼垂、杨建国伙同戴志刚、喻新春、郑慰聪、唐万华(4人已判刑)、付贵华(在逃)7人携带绳、棍、破坏钳等作案工具驾车来到开封县朱仙镇岳飞庙,将岳飞庙后门门锁及寝殿门锁剪开,将殿内供奉的东岳圣母铜像盗走,由戴志刚、张萼垂以83800元的价格卖掉。案发后,赃物被追回,被盗铜像经开封市文物鉴定组鉴定为国家二级文物。2007年3月12日、4月7日、2月16日,张萼垂、杨建国、蒋鄂兵3人被分别抓获归案。法院审理认为,张萼垂、杨建国、蒋鄂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其他案犯分别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国家二级文物,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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