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基础知识名词解释房地产: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房地产是房屋和土地作为一种财产的总和。属于不动产,具体包括土地开发、房屋建设维修、管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划拨,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房地产的抵押贷款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房地产市场的综合性产业。房地产市场:主要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市场。含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一级市场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按土地供应计划。采用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以土地使用合同的形式,将地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年限、规定的用途及一定的价格出让给房地产发展商或其他用地者的市场。二级市场是指房地产发展商根据土地使用要求将的房屋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和个人的市场。三级市场是指单位、个人之间的房地产权转让、抵押、租赁的市场,它是在二级市场基础上的第二次或多次转让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市场。三通一平:是指在发展基础上的水通、电通、路通及场地平整。七通一平:是指上、下水通,排污通、排水通、路通、通讯通、煤气通、电通及场地平整。生地:未开发的农地、荒地。熟地:具有开发建设条件、立即可以开始建筑的土地。毛地:城市中需拆迁而未拆迁的土地。商品房: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它同时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所占用的使用权,二者合一、不得分割,房屋所有权依赖于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性质用途和年限决定了房屋所有权的性质、类别、年限。标准商品房:指发展商依据拍卖、招标、协议等有偿方式取得政府土地并交足地价在其上面兴建的商品房屋。购买后产权归购买者,可自由转让、抵押、继承、馈赠等。福利商品房:体现政府福利性质,主要作为政府机关及下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用房,由住宅局统一分配。离开政府的个人按规定需交回。五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2、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契税: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营业税:指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指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综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继续使用),如不符合则该综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按规定每年支付给予政府的费用。土地开发费: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土地出让金:各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外销许可证:凡对境外预售的房至办理此证方可出售。国土局: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者的权利,以及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政府部门。公证处:是国家的证明机关,是提供法律公证的机构。房地局产权登记处:是专门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继承、赠与等手续的部门。开发商:开发商是由国家工商、国土部门批准的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代理商:经政府批准成立,从事房地产的咨询、经纪、评估等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代办房地产的出售、购买、出租、承租及物业咨询评估报告、销售策划等业务提供有偿服务的企业。监理公司:是由建设部门和工商部门批准有对房屋有监理权的单位。它是事业单位。监理单位每天都会派工程师驻守现场。质检单位:是由国家工商、技术、建设等部门批准的对房屋有质检权的单位。设计单位:是根据发展商的要求对房屋进行规划、设计和出图的单位。施工单位:是由国家工商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企业;有一级、二级、三级、有非级别。全部工程都要招标,中标的企业才有施工权利。房屋单方综合造价: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所需的工程建设的测算综合投资,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居住区用地内的建筑、道路、市政管线、绿化等各项工程建设投资及必要的管理费用。均价:将各单位的销售价格相加之后的和数除以单位建筑面积的和数,得出每平方米的均价起价:某物业各楼层销售价格中的最低价格,即是起价。多层物业,以顶楼的
房地产基础知识名词解释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