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使建设项目能在安全、文明的环境中顺利高效的完成,同时提升企业在社会上的声誉,特制定本办法。、文明施工管理小组,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或总监(总监代表)应参加管理小组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火、文明施工的监督与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要求施工单位形成书面文件,报监理、项目公司审核批准,批准后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项目公司工程部及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对制度的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可立即做出暂停施工的决定;,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并查处。(或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文明管理措施,否则不予审批。、文明施工定期检查与巡视检查制度,现场监理人员应每天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工程部每周至少一次组织对施工现场检查,纠正违章行为,对存在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项目工程管理应向集团工程管理部报告每周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附检查情况表。,将检查出的问题和奖罚情况在通报中反映。,在进场施工前,项目公司应当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和市政、防汛、公用、邮电、电力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者堵塞的建设工程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项目公司及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合同、投标书、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另外项目公司及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确保该费用的正常投入及专款专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应遵守国家、地方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条例等规定。,也是企业形象的体现。为狠抓现场文明施工,从每个工程一开始,就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管理。。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报项目公司工程部备案。,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地四周范围和面积、工程结构或者层数、开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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