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学生军训学籍管理规定一、成绩考核:1、每位学生必须善始善终参加军训,成绩评定采用二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优秀学员和表现特别优异的学生可记优秀)。考核成绩载入成绩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2、因病不能参加军训需凭医院证明或有关医疗证明经学院盖章签字后可以免训,但是必须跟训。3、军训不合格的学生,第二年需再参加军训。4、已受过军训并成绩合格的重修生、休学学生可以不参加军训,军训成绩按原成绩计。二、考勤:1、学生因病因故请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课论处。2、无故不参加军训者,每天按旷课六节计算。3、对旷训的学生,根据旷训时数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旷训达三天者,军训成绩按不合格论处。4、旷课时数载入学生档案,并在今后学习期间加以累计。温州大学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9月15日温州大学学生军训纪律规定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军训活动中必须服从军训团和部队官兵的指挥、安排,必须听从上级的命令和指挥。二、严格请假制度1、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事请假半天以内须向排长或辅导员请假,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须向营教导员请假;2、军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训练场,有特殊情况须经排长和学院辅导员同意。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四、严肃军容军纪,按要求整齐着装五、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虚心向部队同志学习。六、对违反上述军训纪律规定的同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温州大学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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