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课程重点辅导以下是有关国家赔偿法课程中的重点内容,也是学习的难点内容,同学们在学习时应理论结合实际,主义理解和把握课程的重点内容。第一章绪论本章系统介绍了国家赔偿的基础理论知识,为学习国家赔偿法奠定基础。名词概念:广义国家赔偿、狭义国家赔偿、立法赔偿、行政赔偿、我国的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法的概念。掌握的基本问题:我国国家赔偿的概念与外国国家赔偿的区别、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国家赔偿的功能、国家赔偿法的基本特征。重点问题: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第二章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制定本章介绍了我国国家赔偿法制定的必要性,现实条件,制定过程和立法中的几个问题。应掌握的基本问题:明确我国制定国家赔偿法的必要性、国家赔偿法制定的现实条件、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特色重点问题: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特色、我国国家赔偿法立法中的几个问题。第三章总则本章重点介绍了西方国家和我国国家赔偿法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构成要件名词概念:过错原则、公务过错、危险责任原则、违法原则、职务行为主体、职务违法行为、:国家赔偿法立法的目的、我国国家赔偿法确定的归责原则。重点问题:国家侵权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第四章行政赔偿(一)本章着重介绍了我国国家行政赔偿的范围及例外名词概念:行政赔偿范围、紧急避险、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正当防卫、自由裁量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国家行为、行政立法行为。应掌握的基本问题:行政赔偿责任的例外、行政赔偿范围的制约因素。重点问题:行政赔偿事项的范围。第五章行政赔偿(二)名词解释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掌握的基本问题: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行政赔偿人的请求资格、重点问题: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种类。立法中有关行政赔偿请求人和义务机关的几个问题。第六章行政赔偿(三)名词概念:行政赔偿程序、行政追偿应掌握的基本问题:行政先行原则的含义,内容和优点、请求赔偿的要件、行政追偿的基本内容重点问题:行政赔偿诉讼起诉的条件、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区别第七章刑事赔偿(一)名词概念:刑事赔偿的范围应掌握的基本问题: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的事项、民事和行政审判赔偿责任。重点问题:国家承担刑事赔偿的范围第八章刑事赔偿(二)名词概念:刑事赔偿请求人、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应掌握的基本问题:刑事赔偿请求人的资格和范围重点问题:我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原则。第九章刑事赔偿(三)应掌握的基本问题:赔偿义务机关先处理原则的内容、刑事赔偿的复议程序、刑事追偿的基本问题、了解刑事赔偿的程序。重点问题:刑事损害赔偿程序、赔偿委员会的设立、组织和决定程序第十章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应掌握的基本问题:我国国家赔偿方式的种类、国家赔偿方式与民事赔偿方式的异同、侵犯人身自由的标准、侵犯生命健康权的标准、侵犯财产权的标准、我国赔偿费用的来源。第十一章其他规定与附则应掌握的基本问题:对名誉权损害的补救、国家赔偿的时效、涉外国家赔偿的原则。第十一二章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应掌握的基本问题:国家赔偿法实施的意义、国家赔偿法实施的条件、国家赔偿法的适用、国家赔偿法的效力。国家赔偿法课程辅导(一)第一章绪论国家赔偿的涵义与特征;国家赔偿的功能与类型;国家赔偿的理论依据;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与演变;国家赔偿法的概念与渊源1·,在诸多法学概念中也许是最为人们所熟悉和最易为人们所理解的概念之一,赔偿的基本作用就是使受到损害的权利或利益得到恢复和弥补。能被称为赔偿的“恢复与弥补”具有三点基本特质:其一,这种恢复与弥补是人的自觉行为。其二,这种恢复与弥补是他人并且是导致权利与利益受到损害的人以及法律规定与其有利害关系可以或应当代其负赔偿责任的人。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员,包括受害者本人使受损权益得到恢复与弥补的行为不能称为赔偿;其三,这种恢复与弥补具有经济内容,它或是使受害人的财产得到修复,或受害人返还原物以及交付与受损原物等价的其他财物,或是向受害人支付一笔金钱等。受害人要想得到赔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首先,必须具备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或利益,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合法权益。其次,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应受到特定性质的侵犯并造成损害。当然,同时具有侵权和损害两种事实尚不足构成赔偿的充足理由。是否会发生赔偿的法律后果还要看损害是否也具有特定性质。一般说来,这种特定性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损害是人为因素而非自然因素造成的。(2)损害由他人而非受害人本人所引起。(3)致害行为(引起损害的原因行为)违法或者有过错,具有可非难性或可谴责性。当致害行为不具有可非难性,而完全合法合理时,被损害的合法权益仍然可以得到弥补,但不是通过赔偿的方式而是通过补偿的方式。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赔偿与补偿这两个概念的主要区别。(4)致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不在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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