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青少年事迹材料4份.doc知法守法青少年事迹材料4份事迹材料一(1000字以内,可另附页)蔡潇沁是东灶港初级中学八(1)班的同学,今年14岁,她学习不错,乐于助人、热爱集体、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是班级乃至学校的学法守法好少年。她尊敬长辈和师长,团结同学,遵守校规校纪,对人讲礼貌,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深得邻居、家长、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她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已初步养成了自觉遵纪守法的好日关心国家、爱护集体、乐于助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公益心,哪位同学违反了学校纪律,她都能制止他的行为,并且帮助同学改正错误。对于困难同学,她总是乐于仲出援助的小手,助人为乐,真诚奉献。对于学习上的后进生,她也是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从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在道德品质方面,该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敬重国旗、国徽、爱唱国歌。能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课外完成作业认真及时,遇到不会的难题,虚心请教同学和老师,直至弄懂为止,与同学间形成、不愿落后的学习氛围。她一步步地朝这个目标在前进在努力,全面认识自己,提高自己,不断在学习中增长法律知识,在人生旅途中陶社会实践中锻炼自己。事迹材料二(1000字以内,可另附页)作为当代的初中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在闹市区有个包子铺,做包子的是一对夫妻蒸包子和卖包子的是一个“孩子”——大概与我年龄相当,个头不高,却显得健壮、大方,丝毫没有那种懒洋洋的孩子气的感觉。妈妈耍去买别的东西,我不愿去,便留下和他说起话来。“你不是本地人吧?”我问“嗯,不是。河南……”河南哪的,我已经记不清了,只是一听就有一种“穷乡僻壤”的感觉。便又问:“那,你多大了?”“十三。”说着,有人来买包子了。他动作很熟练,收钱、找钱都很迅速。看他稍清闲了,我又说:“你不上学呀?”“不上,我爸妈说我学习不好,上了也白上,还不如早点跟他们来搭把手,以后好挣钱;老师也说我在班里影响别的同学,学习又不好,劝我别上了……”他几乎能道出所有的理由,不得不让我震惊。又问:“那你怎么觉得?我觉得也是。上学有什么用?书上的东西看一万遍也不懂,老师、同学老说我。再说,我们村好几个不上的了,都在打工,我看也挺好。”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发出“嗯”的声音。“法律上不是说要上完'义务教育,这九年的吗?你不上学也不对呀!再说,上学出来最起码能找一个工作啊,你就这样一直干?”我说出话来,他却一言不发了。一会儿,他妈妈叫他,他吆喝了一声“谍”便跑了进去,又“抱”着几笼子刚包好的包子出来,放在了蒸屉上。干完,他反问我「你觉得上学有意思?”“还行吧,每天跟同学一起玩,多有意思啊!那书本上的知识也不是很难的。”我说,还有几分劝他的意思。他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不做声了。后来我再去买包子他已经不在那了,不知是不是去上学了还是去了别地打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
知法守法青少年事迹材料4份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