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指引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按照《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3号)精神,现就做好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指引:一、疫情防控工作组织管理(一)企业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具体组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企业属地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卫健部门、社区协助指导防控措施的落实。(三)企业负责人或员工故意拒不落实防控措施的,由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返工人员健康监护工作(一)各类企业应做好从疫情发生地抵(返)南海的员工的登记工作,形成排查台账并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二)员工应如实报告相关情况,保留来南海的机票、车船票等,从疫情发生地抵(返)的员工自抵(返)南海之日起14天内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体温监测,一律不得外出。其中,对来自湖北省武汉、黄冈等地的返工人员必须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对来自湖北其他地区的返工人员进行居家隔离观察。(三)企业设有集体宿舍的,应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宿舍。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社区,并积极配合社区、公安、卫健工作人员工作,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员工隔离观察期间,企业不得安排其上岗工作。三、复工复产后的预防控制工作(一)利用企业宣传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传教育,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有条件的企业安排员工做工间操。(二)做好企业人员防护工作,严把进出关,进入企业的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三)企业内办公、作业区要做好环境清洁,每天开启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开启空调时,应同时开启排气扇。定期用消毒水对办公室设备、门把手、水龙头、公用扶手和电梯按钮及其他经常接触、使用的器具和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四)企业内员工宿舍、生活区要做好卫生保洁,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各种室内场所要勤开窗,加强通风换气,并定期消毒。不得开放人流密集、流动性大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公共场所,不得举办聚会和聚餐,不得宿舍间相互串门,集体食堂要分批或分散就餐。(五)有条件的企业,鼓励员工居家上班办公。上班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各种集会和会议等活动。(六)企业各类场所应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四、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的处理(一)出现疑似患者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社区,并积极配合社区、公安、卫健工作人员工作,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二)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集中医学观察。(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应实行轮休、休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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