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协议书甲方:华中科技大学乙方: (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留学项目: 年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邮箱(Email): 丙方: (出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为响应国家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战略,根据甲方及丙方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甲方同意派遣乙方以的留学身份赴国(大学)师从(中文名为)老师研修,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甲方及丙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三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追踪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回国后能用外语开设一门以上新课程。,回论文。,须为所在单位教师做一场留学研修工作的报告。。,提供不少于2名海外优秀学者的有效信息给甲方及丙方。:,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甲方保证乙方出国(境)期间在工资、医疗和住房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具体规定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2008〕37号)执行。第五条乙方承担如下义务:《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以及《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2008〕37号),并按本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条的要求,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3个月须向所在院系报告一次学习情况。。确因特殊情况须延期者,在不改变原出国(境)任务和目的的前提下,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持所在国同意延期的正式函件,经个人申请、院系同意,报学校和留学基金委批准方可。且出国(境)期间最多只能办理一次延期,延长期限不能超过出国(境)前的批准期限,且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得擅自改变本协议书的内容。乙方留学期间,保证遵守国家以及所在国的法律,服从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甲方有关利益。,同时提交书面的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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