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理识字要有目标意识福建省古田县第一小学易冬平字理,也称造字理据,顾名思义,即汉字造字的源头、道理和根据。演变了数千年,至今仍然有部分汉字没有失去字理。运用汉字的字理,分析汉字音形义之间的内在联系,达到帮助学生识字、培养识字能力的目的,是为字理识字。但字理识字也有局限性,正确运用字理识字,必须澄清几个问题。一、讲解字理要为实现教学目标服务识字教学的目标是读准字音、记住字形、了解字义,为阅读和写作打下基础。《语文课程标准》将识字目标分为两类:一类“会认”,其要求是会读准字音,记住字的大致轮廓,在语言环境中大概了解意思,简言之,在任何场合出现都读得出。一类“会写”,要求达到“四会”:会读准字音,认清字形,了解字义,逐步做到在口头和书面表达中运用。之所以这样安排,是遵循了“识写分流,多认少写”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学生承受能力的前提下,让学生尽早、尽快、尽可能多地认识汉字,为尽快大量阅读创造条件。字义的教学,实质是词义的教学,而词义主要是从语言环境中习得。在现代汉语中,词是构成语言的基本单位。词由语素构成,而多数语素书面上就是用一个字表示。在对使用概念不十分严格要求的情况下,也可以简单地说,词往往由字组成,有时一个字就是一个词,了解了字义也就了解或基本了解了词义。我们知道,儿童的口头语言发展早在1岁左右就已开始,对词义(字义)的了解早于学习汉字之时。入学后学习汉字,儿童对词义(字义)的了解往往是根据他们的生活经验,有些词义早已在学前的口语中就已知晓,而不是根据字形分析造字原意。如儿童理解“妈妈”的“妈”字,是根据学前对“妈妈”的直观、亲身的直接感受得来的,而不是根据分析古人怎么造“妈”字得来的。这就说明理解字义(词义)主要的大背景是语言环境。《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学生第一学段要能“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在阅读中积累词语。”第二学段要“能联系上下文,理解词句的意思,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在表达情意方面的作用。能借助字典、词典和生活积累,理解生词的意义。”第三学段要“能借助词典阅读,理解词语在语言环境中的恰当意义,辨别词语的感情色彩。”要能“联系上下文和自己的积累,推想课文中有关词句的意思,体会其表达效果。”以上几段文字中“词句的意思”也就包括了“词义”,它们也都表明,儿童对汉字词义(字义)的了解主要是靠语言环境,包括上下文和生活经验。了解字义并非主要靠分析字理,或者分析字形。那么,字理识字的目的是什么?更明确地说,就是要解决字形识记问题,是在字的音、形、义之间建立起某种联系,打通儿童理解和记忆存储之间的通道,为记忆字形提供更多检索途径,以突破字形识记的难点,从而达到更有效地识字的目的。换句话说,分析字理在识字教学中,仅仅是识字手段,并不是识字目标。字理识字是否科学,应看它的效益。评价字理识字效益的高低,就是看分析字理是否有助于帮助学生尽可能多地对“会写”的字达到“四会”的目的。简言之,就是对要求学会的字记得快、记得准、记得多、记得牢、会运用。二、有助于实现教学目标的字理运用在学生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前提下,以下情形可以讲解字理,以利于突破字形识记难点,达成教学目标。,如“水”(氵)木、人、刀、肉(月)阜(阝)等,教师可把象形字、指事字所展示的汉字产生、演变的过程用实物图或动作等方法演示呈现给学生,然后把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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