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督导室工作制度一、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市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要求,制定全县中长期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制定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检查的年度督导工作计划,并报县政府和市督导室。二、教育督导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本室人员情况,明确人员分工,确定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坚持对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进一步完善适应不同基础、不同层次发展水平的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深入开展对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水平督导评估,促进每一所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四、适时对职业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督导力度,促进中等职业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推进全县职教、成教、普教协调发展。五、围绕不同时期教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六、形成教育督导评估报告。由督导室组织实施的综合性督导和专项督导,督导结束后形成督导工作报告,呈报县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并反馈给被督导单位。七、责成被督导单位限期整改。在督导结束后向被督导对象和 2 有关部门送达教育督导报告。教育督导报告的内容包括对被督导对象作出的评价、结论,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被督导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总结或整改,并将总结或整改情况报督导室,督导室及时组织回访或复查,切实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八、坚持对学区、学校各项工作进行随访。不定期的对一个乡镇或者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随机检查、了解情况、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学校工作进行指导。九、明确划分督学责任区。为了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和督学的作用,明确由 2名或 2名以上督学负责若干所学校或一定区域教育工作的经常性督查。责任督学应对责任区内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随机督查,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及时向督导室报告督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工作建议。十、坚持深入基层的工作原则。结合教育督导的日常工作,深入基层单位,以不定期的形式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十一、确保督导评估结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督导室组织的重大督导评估活动,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下发督导通报,通过文件、网络等途径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对督导结果进行公示、公报。十二、及时、认真协调处理好对教育工作的举报、投诉。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 3 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代表县政府执行督政和督学两项任务, 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法规的实施,负责全县教育法规建设的研究、指导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全县教育执法和监督体系。二、负责对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教育工作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三、依法对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四、负责对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等进行全面督导评估。五、负责对教育工作的热点、难点及薄弱环节进行专项督导和调查研究,定期向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督导工作情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六、负责研究、制定关于督导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工作制度、全县
督导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