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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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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则总第一章《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一条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适用本细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草原规划、第二条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活动,则。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监督管理工第三条作。依法负责草原监督管理具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体工作。下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接受上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监督和指导。根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草原保护、据需要可以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工作。公安、工商、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第四条合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草原保护的相关工作。第二章承包经营第五条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的草原。保留其草原承包经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承包期内,营权,允许其依法进行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将承包的草原交回发包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承包期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的草原。承包方在承包草原上承包方交回承包草原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草原时,承包期内,投资,建设畜牧业生产设施、提高草原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草原等特殊情承包期内,第六条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草原。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嘎查村民会形确需对个别农牧户承包的草原进行适当调整的,并报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和旗县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嘎查村民代表的同意,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下列草原可以用于调整:(一)集体经济组织预留的机动草原;(二)发包方依法收回的草原;(三)承包方自愿交回的草原;..(四)通过治理增加或者自然变化形成,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的草原。按规定已经预留的机动草原,应当用于:第七条(一)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二)救灾、扶贫;(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四)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调整承包草原;(五)本集体经济组织公共利益的其他用途。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第八条方放弃或者变更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将承包草原收回抵顶欠款。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草原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草原交回发包方。第九条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草原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的,不得再要求承包草原。发包方不得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草原或者承包地的,妇女结婚,第十条承包期内,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妇女离婚或者丧偶,收回其原承包草原;住地未取得承包草原或者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草原。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承包经营草原。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非法承包经营的草原进行清退。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第三章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第十二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草原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转和流转的方式。不得以草原承包经营权作抵押或者抵顶债款。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承包方将草原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第十三条系不变。可以对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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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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