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与奖惩制度
房地产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与奖惩制度
1、房地产销售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由现场销售经理负责核实,作为考勤记录。
2、因事、因病不到者,事先必须向销售经理提交书面申请,事后必须销假。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签到或弄虚作假。
3、事假扣除50%当天工资,病假扣除当天工资的20%(病假需要有医院的诊断书)。当月如果事假超过3日者,扣除其个人50%当月工资。
4、因工作需要不能签到者,应提前向销售经理报告,得到批准后按批准时间到岗签到,不能提前报告者,应在事后主动向考勤负责人报告,经核实后由考勤负责人在签到簿上如实登记。否则按迟到处理。
5、房地产销售人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由销售副理按实际情况安排轮休。
6、迟于规定上班时间之后签到者及为迟到,早退以是否按时离开工作地点为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未请假者作旷工处理。
7、在一个月当中,迟到或早退者,发现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第三次扣30元,依次累计。
8、旷工一次者,扣除当月团体奖;旷工两次者,扣除当月50%个人佣金及全部团奖;旷工三次和三次以上者,立即开除。
9、扣罚款作为突出贡献奖励基金。
10、对销售冠军实行团奖10%额外奖励。
11、泄露0>公司和项目机密者予以解聘,并扣发全部工资及佣金。
12、工作中有严重过失者视具体情节予以相应处罚、解聘处理。
13、销售经理和副理对房地产销售人员将进行定期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
房地产代理公司考勤制度
一、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顾问人员不参加考勤;
二、上班时间:
1、保姆除春节假期同总部4>员工外每天均需上班,应确保及时料理三餐和打扫卫生,其上班时间可自行调节。
2、售楼处销售部人员依“销售部售楼处现场管理要点”出勤。
3、公司其余人员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每周五天半: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45
星期六:
上午8:30~12:15
4、上、下班没有及时签到(退)者记警告一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签到,否则双方均记警告一次。
4、总部员工休假轮值日由管理部定。
5、每月月底,各部门主管应将该部门人员下个月值班或休假安排报管理部备案,由总经理批准。
6、总部员工每星期一、二、四、五应穿制服上班。
三、扣款及处分:
1、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开始3分钟内到班者或早退者不论处; 3-10分钟迟到或早退者,记警告一次。因不可抗力因素而迟到经呈经理级以上人员证明,可免迟到论。
2、折计旷职:
逾时上班10-60分钟内折计旷职半日,60分钟以上折计旷职一日。(早退同左)
3、实质旷职:
未经准假或假满未完成续假手续或依程序调假而不到班者,以旷职论处。
4、旷职日(折记、实质)除不记当日薪津外,加扣一日薪津。
四、各部门人员因公外出前需至财管人员处详实填写登记表(财管人员需将该表置于明显处),销售分部人员外出还应先交代专案,如果专案不在,则应交代组长,组长不在应交代财管人员,财管人员亦不在的情况,应交代同案场的销售专员,除销售分部外的其他部门则还应先交代该部门的主管,主管不在交代同部门的同事,同部门的同事不在,则应交代其他同事,否则以折记旷职处理。被交代的人员应作好该员外出时间内的暂时替代工作。
五、公司有关会议,应出席人员迟到、早退、旷职一律按上述规定,初次扣双倍,再次扣叁倍,逐次递增。
六、凡旷职一日扣2日薪津,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三日或年累计旷职六日,依情节予以开除或调职、降职,不发任何补助费。
七、因公免签到、退,须由部门主管予以证明。
房地产销售部岗位责任制
,确定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
,权利即是责任,责权相结合。不存在无责任之权利,也不存在无权利之责任。
,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需额外授权,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制度规定和依照程序办理。
,参照职责范围由工作关联性较强的岗位进行负责。如有疑问,应报请有权上级裁定。如事情紧急,来不及上报的,应先作应急处理,再行上报。如既不处理又不向上级请示汇报,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该岗位员工失职责任。
:对凡是与自身工作有关联的,会影响到自身工作的进展或绩效的由其他人或其他部门完成的工作,各员工都应主动督促和协助推进,否则影响自身工作的完成情况,不得以他人或其它部门原因作为免责之理由。
,但根据职责描述可分清责任主次的,主抓的应全面负责工作的落实,负责配合的应积极协助,两者都要对该部分工作的绩效负责。
,部门鼓励勇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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