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精准扶贫督查通报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 市直各部门, 各企事业单位, 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市级领导分别带队, 采取直接到村、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入户调查等方式, 对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先后开展了 3 轮督查, 共深入 5 个县区、 77 个乡镇、 164 个村、 2447 户贫困户和 25 个市直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实地调查了解,查找剖析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11 月 25 日, 市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专题听取各督查组工作情况汇报;12 月4日, 市委召开全市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 传达学习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分析研究了存在的问题, 要求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 研究细化整改措施, 严肃追究责任, 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开展, 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区存在的共性问题今年以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把扶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 1+17 ”、市委“ 1+18 ”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全市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督查中发现了许多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 需要进一步总结推广, 但也发现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整改。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县区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重中之重的认识不到位, 主责主业意识不强, 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脱贫攻坚工作研究谋划不够,情况掌握不准,对省市的决策部署抓得不紧不牢,特别是在压力传导上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 没有引起乡镇党委、政府的足够重视。一些基层干部责任心不强, 精神状态不佳, 干事创业激情不够, 工作上手晚、上手慢, 缺少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办法, 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大数据平台建设滞后。县区和乡镇对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重视不够, 数据采集、录入、审核等环节责任不明确, 基层信息采集力量薄弱, 指导培训不到位, 没有与贫困户充分对接, 导致大数据平台采集和录入的信息不够精准, 特别是靖远县、白银区和平川区存在登记不准不全、信息雷同等问题,录入数据的真实性、精准性、规范性上差距较大。三是富民产业培育抓得不实。有些村发展规划不合理, 没有制定出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产业发展规划, 贫困群众在脱贫致富方式上没有得到有效引导, 驻村干部在指导群众发展什么产业、如何发展产业上缺乏深入研究和思考,《白银市加快发展农村富民多元产业实施方案》没有落地见效,对如何充分挖掘利用当地资源禀赋和优势、打造多元富民产业方面办法少,大多数贫困村产业发展重点不明晰,贫困户增收措施不具体。产业结构零散, 没有形成规模优势, 多数村没有形成“一村一品”主导产业, 缺少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带动, 难以实现效益最大化。四是基层组织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县区、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 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 对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当年预脱贫户与非当年预脱贫户统筹不够。没有严格按照标准选派第一书记, 一些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 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不强,没有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各县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 会宁县一是基础工作仍不扎实。有些贫困村对贫困户家庭信息登记不够精准, 对贫困户的收入情况核算不够细致, 尤其一些外出务工人口较多的家庭。有些贫困村对脱贫措施确定不够精准,存在简单粗放、针对性不强的问题,甚至存在致贫原因不同、但帮扶措施相同等情况; 有些村对村情、户情摸得不准, 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不完整, 少数贫困村上墙公示贫困户名单与实际不符。有些村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精准扶贫政策知晓度不高。二是产业发展层次低。以传统种植业、养殖业为主, 粗放型农产品多, 农业产品以基础农产品为主, 标准化、设施化、高效益产品少; 有的产业链条短,农产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发展滞后, 农产品有种无加、有加无销, 市场竞争力弱。有的产业规模小, 龙头企业数量少、整体实力不强, 专业合作社和致富能手的示范带动作用较弱,有相当一部分村没有专业合作社。三是资金整合使用效率低。在一些基础建设项目中, 从立项审批到完成招标开工耗时较长, 影响资金使用效率。一些行业部门扶贫资金规划时不能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 落实到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比例偏低。还有一些乡村对引导贫困户积极贷款发展增收产业方面做得不够,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作用发挥不充分, 农户入股和借款的积极性不高, 有些互助合作社主要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为主, 农户入社资金不到 10% 。四是干部工作方法和能力不适应精准扶贫要求。一些基层干部在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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