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二000年第四期陈独秀晚年的民主思想王思睿陈独秀不是将民主思想引入中国之第一人,却是在中国倡导民主主义名声最盛的一人。鼎鼎大名的德先生和赛先生,就是陈独秀给民主和科学取的昵称,并不惜犯“滔天的大罪”推荐给一代青年的。他在《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中说:“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压迫, 社会的攻击笑骂, 就是断头流血, 都不推辞。”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但陈独秀民主思想的演变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以法兰西、苏俄和英美为主要样板,以前对这方面的介绍和评论尚有欠缺,以致很多人对他晚年的民主思想一无所知。陈独秀不像有些中国思想家,喜欢依托传统来引申和推介民主思想。他视儒家的民视民听、民贵君轻、民为邦本等,“皆一文不值”,认为“所谓民为邦本,皆以君主之社稷(即君主祖遗之家产) 为本位”,“而与由民主主义之民主政治, 绝非一物。……是所谓蒙马以虎皮耳”。他明白宣告,民主思想源于近世文明,而可称为近世文明者,乃欧罗巴人之独有。陈独秀在《青年杂志》第一卷第一号刊载的《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中写道:“欧罗巴之文明, 欧罗巴各国人民, 皆有所贡献, 而其先发主动者率为法兰西人。近世文明之特征, 最足以变古之道, 而使人心社会划然一新者, 厥有三事: 一曰人权说, 一曰生物进化论, 一曰社会主义, 是也。法兰西革命以前,欧洲之国家与社会,无不建设于君主与贵族特权之上,视人类之有独立自由人格者,唯少数之君主与贵族而已;其余大多数人民,皆附属于特权者之奴隶,无自由权利之可言也。自千七百八十九年, 法兰西拉飞耶特之‘人权宣言’刊布中外, 欧罗巴之人心, 若梦之觉,若醉之醒,晓然于人权之可贵,群起而抗其君主,仆其贵族,列国宪章,赖以成立。……人类之得以为人, 不至永沦奴籍者, 非法兰西之赐而谁耶? ……法兰西人之嗜平等博爱自由, 根于天性, 成为风俗也。”陈独秀的早期民主思想, 植根于法兰西的人权说和平等博爱自由理想。五四运动后, 陈独秀的思想发生了一个转折, 由普遍人权说转向平民主义。他写道:“这回欧洲和会,只讲强权不讲公理,英、法、意、日各国硬用强权拥护他们的伦敦密约,硬把中国的青岛交给日本交换他们的利益,另外还有种种不讲公理的举动, ……我们因为山东问题,应该发生对内对外两种彻底的觉悟。由这彻底的觉悟,应该抱定两大宗旨:强力拥护公理。平民征服政府。”“要之,此等觉悟之进程,以系由外交而及内政,由内政而至社会组织者。”陈独秀走上社会革命之路,用苏俄式的民主取代法兰西式的民主,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了当时访问中国的两位西方思想家杜威和罗素的影响。陈独秀在《实行民治的基础》一文中说: “杜威博士分民治主义(民主主义的异译,二者在意义上并无不同——引者注)的原素为四种: (一)政治的民治主义就是用宪法保障权限,用代议制表现民意之类。(二)民权的民治主义就是注重人民的权利: 如言论自由, 出版自由, 信仰自由, 居住自由之类。(三) 社会的民治主义就是平等主义:如打破不平等的阶级,去了不平等的思想,求人格上的平等。(四) 生计的民治主义就是铲平不平等的生机,铲平贫富的阶级之类。前两种是关于政治方面的民治主义, 后两种是关于社会经济方面的民治主义。……因此我们所主张的民治, 是照着杜威博士所举的四种原素,把政治和
【文学】陈独秀晚年的民主思想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