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新点建设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中提出“力争到2015年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数量达到150个”的目标,根据当前社区工作室的发展态势和存在问题,务求做到有效指导、规范运行。特明确以下几点意见。一、建设原则(一)建设总则: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建设一个运行一个,运行一个辐射一片,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确保新建工作室的运行质量。(二)活动对象:主要以小学生为主、中学生为辅,并惠及社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三)模块设置:新点的筹建应根据面积大小合理设置活动模块区域。基本模块建议设置模型(航模、海模和车模)制作、木工机床加工、电子百拼、塑料组件拼装和少量壁挂科技馆等活动模块。面积超过80平方米的工作室,提倡统一设计后分期分批建设,在设置基本模块基础上,后期建设模块可结合当地实际需求,建议设置陶艺、无线电定向、简易机器人搭建与编程、生物馆、发明创造等活动模块。二、申请省级建设经费资助的必备条件省级建设经费资助原则上是以老、少、边、远地区的社区为主,对确需资助的工作室,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将进行专题研究。(一)建设要求1、创建条件要成熟。要选择在人口密集、便于辐射、又有需求和积极性的社区、乡(镇)或行政村,并要求在周边至少要有一所以上的中小学校。2、器材配置要切合实际。社区工作室的活动器材要坚持与当地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安全、实用和价格适宜,要符合当地科技活动实际需求和科技辅导员特长。同时应配备一台能上网提交工作室活动数据的电脑。3、制度建设要规范。社区工作室内外明显处要粘贴工作室开放制度、管理制度、安全制度以及各专项工作室学员守则、注意事项等工作制度。4、日常管理到位。要求社区工作室必须配有负责日常工作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并能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工作室正常运行。工作室中应保存完整由省里统一规定的青少年活动登记表、安全检查表、耗材登记表、科普志愿者登记表及考勤表等各项活动记录。日常管理人员每季度末应在工作室活动数据递交系统上上传1次工作室活动情况。5、科技辅导员队伍齐全。社区工作室至少有1名以上且相对稳定的科技辅导员,除中小学校科技教师外,应充分发挥在校大学生和“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等志愿者的作用。6、运行经费要有所保障。社区工作室每年要有稳定的运行经费,年度运行经费不少于1万元(不含管理人员和科技辅导员补贴)。7、开放时间和活动人数要达标。社区工作室每年开放日不少于100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年参与工作室活动的青少年人数累计不少于1000人次。(二)省级建设经费资助申报流程1、事先通报制度。各县(区、市)如需创建社区工作室,应至少提前1个月告知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以便统筹规划,做好全省各地布点工作。鉴于实际运行效果,原则上一个县(区、市)一年只建1—2个社区工作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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