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多方面努力。具体如下: 实行依法治,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 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现在,我们党的中心任务、所处环境和队伍结构已经发生许多重大变化。这些重大的变化,客观上要求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把党对国家的领导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带头遵守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在短短的 20多年间,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截至 2001 年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审议通过了 400 余件法律或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颁布了近 1000 件行政法规,各地出台了约 8000 件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和有关地方政府还发布了 3万多件规章。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 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正在逐步变为现实。在新的世纪,我国的立法工作还要不断加强和提高。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严格执法。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在我国,约有 80% 的法律和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司法则是惩治犯罪、保护公民权利的最终有效手段。能否做到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要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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