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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情形.ppt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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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经济补偿支付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应得工资,不是实得工资货币性收入,不包括实物收入六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属于经济补偿金基数范围:(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各种奖项、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⑵经济补偿支付期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07年12月31日以前,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欠工资的、工资低于最低标准的,25%⑶经济补偿特别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2008年1月1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1月1日后解除或终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2008年1月1日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不支付经济补偿金b固定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提供条件维持或提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c固定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提供条件降低—支付经济补偿金(期限:08年1月1日至劳动期满时为止)d无固定期限合同,30天通知,,协商一致解除,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2007年12月31日前,工龄超过12年的,12个月封顶,不满一年得按一年算+2008年1月1日后的补偿金)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b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期限:08年1月1日至合同期满时为止)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从第二天开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办理终止手续的,导致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单位是否需要提前30日通知—国家没有规定,上海没有规定,江苏、北京、浙江、天津有规定江苏—前12月日平均工资,每延迟一日支付一日工资浙江—应当,没有赔偿金规定北京—上月日平均工资,每延迟一日支付一日工资天津—支付一个月工资,视为提前30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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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