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院学生单项奖奖励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落实《成都大学政治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单项奖励精神,激励我院学生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刻苦学习、各种重要竞赛、运动会或文艺演出等活动,以及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倡导优良学风、服务意识、创新意识,锻炼综合能力,拓展综合素质,积极开展素质提升工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办法。一、奖励类别(一)个人类奖励1、道德风尚奖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鼓励我院学生明礼修身,参与社会、学校文明建设,学院设立“道德风尚奖”,获奖条件如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见义勇为,有突出事迹; (2)助人为乐,有突出事迹; (3)拾金不昧,有突出事迹; (4)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对获得“道德风尚奖”的学生,根据事迹程度给予200-50元的物质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2、学习优秀奖为鼓励学生追求真理、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有成,学院设立“学习优秀奖”,获奖条件如下: (1)本学年功课总评成绩85分以上、班级排名第一且无不及格课程者; (2)本学年功课总评成绩85分以上、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无不及格课程者;(3)本学年功课总评成绩80分以上、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获得合格证书且无不及格课程者。(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报关员考试。对获得“学习优秀奖”的学生,给予50元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3、创新风采奖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从事科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学院设立“创新风采奖”,获奖条件如下:(1)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并署名“成都大学政治学院”者,给予200元每篇的奖励,若同时被SCI、EI收录的论文给予加倍奖励。(2)获得学习类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竞赛奖项者,分别给予300-100元的奖励。(3)参加校级科技创新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根据其在活动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奖励。独立完成作品者分别给予100元、80元、50元的奖励;在老师的带领下完成作品者分别给予60元、40元、20元的奖励。(4)参加院级科技创新竞赛选拔赛,获得资格参加学校比赛的,根据前期所需条件给予40元-20元的资助,没能参加学校比赛的,根据情况发给荣誉证书。4、文体优胜奖为鼓励学生发挥个人特长,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院设立“文体优胜奖”,获奖条件如下:(1)参加校级文艺竞赛(含各种知识竞赛、演讲赛、征文等)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50元、30元、20元的奖励。(2)参加校级体育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50元、30元、20元的奖励。(3)参加校级运动会获得名次者按10元/分进行奖励。(4)参加院级文体比赛(含各种知识竞赛、演讲赛、征文、辩论赛最佳辩手等)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20元、15元、10元的奖励。5、优秀成才奖为鼓励学生积极成才,学院设立“优秀成才奖”,获奖条件如下:(1)凡在校期间报考硕士研究生并获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者;(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者;(3)通过国家报关员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者;(4)其他与专业相关执业资格证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者。对获得“优秀成才奖”的学生,根据通过难度给予100—5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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