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药品陈列与检查管理.doc三、门店药品陈列与检查管理制度第一条、门店应对营业场所(常温、阴凉、冷藏)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由门店质量管理人员每日上午8:30-S:30、下午N00-3:00进行温湿度检测并有记录。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吋,必须及吋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第二条、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有防虫、防鼠等设备。第三条、陈列药品应相对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专用标识应字迹清晰、放置准确,避免阳光直射。第四条、药品的陈列应将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明显标志。内服药与外用药、国家有专门要求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柜陈列。第五条、屮药饮片柜斗谱的书写应正名正字。装斗前应复核,并做好装斗复核记录,不得错斗、申斗、防止混药。第六条、屮药饮片应定期清斗,对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应清斗并记录。防止饮片生虫、发霉、变质。第七条、危险品不应陈列,如需陈列,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第八条、对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重点检查:2、 易变质的药品。3、 近效期以及储存吋间较长(一般指半年以上)的药品。4、 中药饮片。5、 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第九条、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存放条件每月及吋检查,发现问题及吋处理。
门店药品陈列与检查管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