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人民医院职工培训计划作者: admin 来源: 科教科发布时间: 2009-03-15 点击次数: 1961 为不断提高全院职工的整体素质, 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需求, 我院将制定多种形式的职工培训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管理人员培训 1、院级领导: 安排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班, 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 注重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 计划每年参加一次培训, 每三年进行一次较系统的学习提高。 2 、中层干部:轮流安排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班或进修,学习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培养和提高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每年对全院中层干部进行 1-2 次的集中培训, 内容主要为管理职能、管理技能、管理素质的进一步强化。对每一位新干部就职前,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廉政教育、素质教育、管理知识和安全意识教育。二、安全医疗和医疗法规教育安全医疗教育是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医院将继续对医务人员进行不同形式、不同层面及不同要求的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和法律知识教育, 拟邀请法律界相关人士来本院进行医疗事故处理案例分析及医政讲座每年 1-2 次, 使医务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相关医疗法规和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三、上岗培训和低年资医师的业务考核进一步完善新职工为期 5 天的上岗前教育, 要求培训率达到 100% , 培训后统一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达 60 分以上为合格, 合格率须达到 100% 。进一步完善为期 5 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对新毕业住院医师实行 2 年的基础学科轮转和 3 年的 12小时留院制, 医院将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有关结果与该医生奖金、晋升晋级及最终定科挂钩。对低年资医师重点抓好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训练, 提高实践操作能力, 每年举行 1-2 次的“三基”考试、英语考试和临床技能测试, 对成绩不合格者将在局域网公布并上报院考核小组。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按省卫生厅制订的《浙江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实施细则》执行, 坚持以实践为主、技能为主、自学为主、业余为主的培训原则, 其中理论学习具体的教学任务由市继教中心承担, 临床实践考核由科主任召集主治医师、护士长及高年资住院医师组成考核组, 对本科室轮转结束的医师在医德医风、临床实践能力、临床思维能力、专业文献阅读掌握能力和工作量完成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考核、打分, 考核采取无记名评分方法,并将成绩及时填入培训手册,作出科室鉴定意见,经科主任签名后, 按规定提交科教科核实盖章。五、各类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高级卫技人员除参加本院相关学术活动外,医院将根据省卫生厅关于 200 6 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安排及本院学科发展的具体需求, 继续对短期外出参加正规医学继续教育实行宏观计划和调控, 重点支持市级、院级重点学科的专业理论培训, 全年总安排 80 次左右。并将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厅浙卫发( 2003 ) 64 号文件《关于全面实行继续医学教育与职称晋升挂钩的通知》精神执行, 即中级以上职称每年须取得Ⅰ类学分 5-10 分, Ⅱ类学分 15-20 分, 5 年内须取得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 10 分以上,未取得规定学分者, 不得申报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 正高级卫技职务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分者,不得续聘。六、专业进修赴上级医院进修人员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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