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社会保障概述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 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 实现社会安全, 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 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一)各类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全部职工(简称企业和职工,下同); (二)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简称个体参保人员,下同); (三)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离休、退休(含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 1978 ] 104 号)规定的退职,下同) 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和人员。缴费比例: 1、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 20% 。 2、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按本人上月工资( 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下同)作为缴费基数(由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地规定其中一种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为 8% 。职工本人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职工个人实际的缴费工资,按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至 300% 以内的缴费基数确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 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 的,按 60% 计算缴费基数。 3、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为 20% 。缴费基数可在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 100% 范围内确定。领取待遇: 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应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方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个体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参照企业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规定执行,即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0 周岁。 2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 ,下同〕满十五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参保范围本县户籍, 年满 16 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二、. 201 4 年缴费标准及政府补贴标准: 缴费标准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补贴标准 4040455055 6065707580 三、待遇领取 1. 领取条件:缴费满 15 年;年满 60 周岁。 2. 待遇领取计算公式: 参保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60元+( 个人缴费+ 政府补贴+ 利息) ÷ 139 (注: 139 为国家规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计发系数)。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参保范围: 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大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 包括大学本专科、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参保缴费: (一) 新参保对象随时办理。参保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 属于低保对象、残疾人员、“三无人员”须同时携带相关证件或有效证明), 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 、社区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一次性缴清全年医保费用。在校学生由所属学校统一办理。(二) 续保对象于每年9月1日至12月20 日一次性预缴下年度医保费用。(三) 未成年人(含 18 岁以上在校生)交 20元。普通群体 180 元; 城镇低保的 50元; 低收入家庭 60 岁以上及重度残疾 100 元。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三无人员)不交费。三、报销比例。居民报销起付三级医院 660 , 县级二级 360 , 市级二级 460 , 一级 260 ,基层医疗机构 100 ,未成年人市内无起付费。一级医疗机构 75% , 二级医疗机构 70% ,三级医疗机构 65% 。属于低保对象和“三无人员”在上述报销比例之上增加 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城镇用人单位及其人员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一) 国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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