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北路(山前大道-金狮大道)改造工程设计交易公告根据花发改基[2014]207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现对阳光北路(山前大道-金狮大道)改造工程设计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阳光北路(山前大道-金狮大道)改造工程设计专业内容:□房建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注:设计交易需填写)二、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20-22683088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广州市城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交易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投诉电话:020-86931490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阳光北路。四、项目概况:阳光北路(山前大道-金狮大道)改造项目全长874米,规划宽度为40米,双向6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五、承包内容、规模和发包价:承包内容、规模和发包价、工期:【项目编号】JX2015-1118【标段承包内容、规模和发包价】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规模:项目南起现有阳光路14米处,北至山前大道,全长874米,规划宽度为40米,双向6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为城市Ⅰ级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为50公里/小时。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质量保修期的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注:发包价为暂定设计费合同价,最终结算价为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结算结果的85%。(2)设计工期: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七、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23时59分。注: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八、网上报名时间及承包意向有效期: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23时59分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报名结束后可进行摇珠。2、承包意向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九、:2015年5月25日15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请密切留意交易澄清或修改中的相关信息。十、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小额工程企业库中。2、承包意向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证书。3、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4、(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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