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与泪的教训:拆迁补偿协议,千万注意这4个套路“反正一句话说到底,就是权大于法!”舆论再一次沸腾了。这句公然与“依法治国”的国策相对立的话,语出江西省资溪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大队长。他还有另一句“精彩”的表白,“不要问我为什么,老板(副县长)说动手我就动手,他说拆我们就拆。”导火索是2016年12月6日下午,江西省抚州市某村的“强拆事件”。在副县长的指挥下,二十多个城管队员抡起铁镐、铁锹将该县农民徐晓洪家刚建起的屋墙推倒。在媒体采访之际,那位大队长口出上述雷语。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当然,抱有“权大于法”心态、享受权大于法之“福”的基层官员将要面临的是严肃查处,我国领导人明确指出,“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我们注意到,资溪县委、县政府火速应对舆论关注,经初步调查后,决定对资溪县鹤城镇党委书记、县法制办主任、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长进行立案调查。下一步还将对其他涉事人员作进一步调查处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雷人官员的“底气”再足,在党心民意面前,也不堪一击……其中,类似于以上官员行使职权行为恶劣的征地拆迁案件又出现了一种新形势,即看中了“国家的钱”,看中了征地拆迁的“黄金价”,压低其他村民的安置补偿款是为了......如果可以重来,我一定擦亮眼睛,识破这些套路!这应该是众多的被拆迁户的心声了。以下是他们用血与泪的教训总结出来的4个骗局:A、口头许诺骗签“空白协议”实践中空白协议的使用是创为律师“老生常谈”问题解释了,征收方为了拿到被征收人签字的空白协议,征收人通常会以利益相诱,例如:“只要被征收人提前签字,就能获得高于他人的补偿金”之类的承诺。 创为律师请各位被征收人注意:一旦你签了字,而协议内容尚未确定,主动权就转移到了征收方手中,有了你的签字,征收方对于补偿金额、补偿方式、补偿期限等协议内容想怎么填就怎么填,你只能被动接受。当然,空白协议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但在实际维权过程中,被征收人又往往因为举证困难而陷入被动的局面。B、一方规避责任不平等协议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创为律师见到过一些被征收朋友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中,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征收方为了了却后顾之忧,避免承担违约责任,会故意减轻甚至免除自己的责任,或者在拟定协议时故意将违约责任条款说得特别模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后期征收方不履行或不合理履行自己的补偿和安置义务,双方就会出现争议,而协议中又未能明确征收方的违约责任,征收人就会各种推责,导致被征收人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因此,在签订补偿协议的过程中,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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