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 一、工程概况:砚山县维摩派出所综合楼位于砚山维摩乡岔路口高速公路延长线,,层数及结构类型为三层砖混结构,工程用途为办公楼。本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于2009年3月20日开工,2010年2月10日竣工验收。二、该项目工程完成简况:根据参建各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设计、施工等均按要求的项目完成任务,达到合同的质量等级要求,在本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及有关规定。本工程地下土质土层复杂,施工单位编制了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施工管理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等档案资料齐全有效。根据各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审查完成情况如下::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经审查基础工程合格、主体工程合格、室内外装饰工程合格、屋面工程合格;给排水工程合格;建筑电气工程合格。 :总承包合同约定、分包合同约定、专业承包合同约定经审查已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完成。 :经审查建设前期、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技术档案齐全;监理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齐全;施工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齐全。 :经审查主要建筑材料(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材料、电气材料等)试验报告齐全,符合要求。三、监督和整改情况:在工程建设的每一分部、分项过程中: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程的检查,检查中严格地把住了质量关,对需要整改的地方,一经提出施工方便立刻认真整改,整改后监理方进行复查验收,达到标准要求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要求施工,配合各参建单位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都严格按照监理大纲、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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