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二标段工程(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建设单位:蒲城县金财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施工单位:陕西兴浩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城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二标段工程由陕西兴浩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增加了工程量。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以下补充条款。一)增加工程内容:序号工作内容单位工程量1金光村增设羊场m12122椿林镇断头路—贾王庄m22853椿林镇断头路—保南村m5234椿林镇断头路—敬母寺m7345椿林镇断头路————————唐堡村m59113永丰镇断头路——石马村m36215因施工需要签证变更部分项16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项以上增加工程量概算金额:450万元二)工期要求:按原来合同工期不更改三)承包方式、双方权力责任同原合同四)工程款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条款同原合同六)在协议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时由渭南市人民法院裁决。七)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八)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负责人:负责人:订立日期:eToDownload!!!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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