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为加强重大突发环境危机事件处理的综合处置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地控制和消除污染,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结合我段实际,制定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段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二、根据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程度分为四个等级:(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三、组织领导及机构职责成立南京东机务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段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组员:各副段长,办公室、安全科、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主要职责:,调查事故原因、污染源性质及发展过程,立即作出应急处置措施反应。。、控制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环保局报告,征得上级部门援助,消除污染影响。下设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办公室、安全科、保卫科部门负责人组员: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安全、消防、节能、环保、化验专职,各车间部门兼职环保员主要职责:、分析认定,明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向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上报污染事故。。、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化验、消毒,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四、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凡车间部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立即向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以上事故同时需向当地政府和环保局报告。环境污染事故分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三类。速报从事故发生起,48小时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五、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一)任务受领及要求环境污染事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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