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与武警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组成。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成为现役军人。武警部队和解放军部队一样,都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是由中央军委或公安部领导下的人民军队!遵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武警部队也都是解放军部队在武警部队成立之后转隶过去的,现在武警部队里边就有很多首长以前就服役在解放军部队里。比如说,武警北京第一总队的前身就是北京卫戍区警卫第二师、武警北京第二总队也是90年由65集团军的守备四师和守备三师一部分组成的,比如现在的武警部队司令员吴双战上将,以前就是二十四军参谋长,历任的武警部队司令员也都是中央军委从其他部队里调来的。比如担任过上海警备区司令员的巴忠谈中将、担任过广州军区司令员的周玉书中将、担任过二炮司令员的杨国屏上将,武警部队在去年刚刚成立了第一支航空兵部队,隶属于武警新疆总队,而这支航空兵部队的飞行员也都是无一例外的从陆军航空兵部队中调来的。武警部队的地位已经由1983年组建之初的副大军区级已经升格到了正大军区级,由1983年在公安部的领导下设立,到1996年脱离公安部领导、列入国务院序列,并接收了解放军的乙种师。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是非常重视的,2003年全军又一次裁军,大连陆军学院、第一军医大学等一些军事类院校或者不招收新学员、或者划归地方院校,但是北京武警特警学院在前年却开始招收本科生了,当然这也和当前的反恐怖形势有关。现在虽然脱离了公安机关的领导,但是公安部长、各地公安局长仍然兼任武警部队的第一政委,各地武警部队的第一政委,这还要追认到1951年,当时还是属于解放军序列,军委就明确这样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便于公安机关的使用。武警部队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武警部队的军事性、地方性和公安性。任务均要求在公安部门领导下,才能便于开展工作,所以必须让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公安机关掉的动,用得上。武警部队的主要责任是对内,在和平时期主要就有两个任务:处突、值勤。而解放军部队的主要责任是抵御对外侵略,当然在战争时期武警部队要协同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对解放军来说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但是对武警部队来说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因为执行任务的特殊性,所以武警部队面对的不是外国的武装,而是穷凶极恶的匪徒,所以武警部队的武器一般来说还都是以轻武器为主,兼有少量重武器,但是因为目前国际反恐形势严峻,所以军委非常重视武警部队建设,武警部队的警用装甲车等先进武器也都广泛的被全国各总队使用。目前,武警部队拥有三类八个警种部队,而每类的部队所对应任务也是不同的。要注意这三大类的部队的上属单位是不同的,武警内卫部队上属单位是武警总部(正大军区级),内卫部队也是武警部队的主力部队,和公安机关并没有直接的关系,1996年已经脱离了公安部的领导,各省级武警总队除武警北京总队是正军级单位外,其他个总队都是副军级单位,另外还有机动师部队;武警森林、黄金、水电、交通部队是在武警总部和国务院业务部门共同领导下设立武警森林指挥部、武警黄金指挥部、武警水电指挥部、武警交通指挥部,都是正军级单位;武警边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武警警卫部队上属单位是公安部,但是仍然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在公安部领导下设立公安部边防局、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警卫局,也都是正军级单位,他们和武警总部没有直接关系,武警总部只是对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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