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因,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有关证明资料附后,请予批准。申请人: 年月日单位核实意见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公积金汇缴银行提取人姓名个人公积金账号提取人身份证号码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专管员意见: 专管员: 年月日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年月日中心审批意见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月日付款方式: 提取人或代理人签名: 注:此表可在中心网站下载或复印。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凡公积金提取人须提供填写完整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和身份证(城区管理部河西网点办理须带公积金龙卡或建行存折)。下列证明材料除指明外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已有的住房面积之和不得超过 140 ㎡) 提取范围提供证明材料购买自住房期房三年内的备案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 现房、二手房三年内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 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三年内的自建经济适用房计划批文(复印件)、购房认购单或购房清册(复印件)、购房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 拆迁安置房三年内的拆迁安置房协议、契税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建造、翻建自住房三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购建筑材料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 大修自住房一年内的房屋所在地县以上建设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C、D两级)、房屋权属证明、购建筑材料发票偿还购房贷款商业贷款还贷提取经备案的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一年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或存折,配偶提取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偿还购房贷款一年以上,还贷期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间隔时间12个月以上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借款合同,一年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或存折,配偶提取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 15% 房产部门登记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上年度房租支付费用凭证租住廉租房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明、上年度房租支付费用凭证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终止劳动关系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长沙地区的需离职两年调离本行政区调令、户口簿出境定居户籍注销或出境定居证明退休退休证(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继承或受遗赠人的提取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手续、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身份证原件) 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家庭困难的有关部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doc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