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工业用地 布局准则 工业用地宜集中布局, 组成相对独立的工业区和工业组团。有气体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不应布置在城市上风向, 有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不应布置在城市上游地区。 二、三类工业用地应单独布置, 不应与居住、公共设施及其它功能区相混合; 并与其它非工业用地之间保持一定的卫生距离, 符合相关的防护距离规定。 三类工业用地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和旅游区内选址, 并不应设置在东部沿海地带。 污染较严重的工业宜集中布局,设置专门的污染工业园区。 规划标准 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 全市应控制在 15% ~ 25% , 其中特区内宜控制在 8%~ 12% ,特区外宜控制在 25% ~ 30% 。 工业区宜成片开发,用地规模不宜小于 30 公顷。 工业区开发强度宜符合表 的规定。工 业区开发强度控制表表 工业区类型建筑密度容积率一类工业区≤ 45 ~ 二类工业区≤ 40 ~ 三类工业区≤ 40 工业区配套设施 一类、二类工业区内可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单身宿舍, 其建筑间距应符合第9 章的规定;三类工业区内及相邻地区严禁建设职工宿舍。 工业区内单身宿舍和职工食堂用地的比例宜控制在 5%~ 15% 。 工业区停车场的设置应符合本标准与准则第 12 章的有关规定。 职工食堂宜集中或分区集中设置,并应布置在污染源的上风向。 周边地区市政设施不够完善的工业区应自建污水处理厂。 工业区道路 工业区主要通道的车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 15米, 两侧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 米;道路总宽度不宜小于 22 米,两侧有非机动车道时不宜小于 32 米。 工业区的次要通道,其机动车道宽度不宜小于 8 米,两侧的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 米,道路总宽度不宜小于 15 米。 工业区防火通道及服务性道路宽度
工业用地道路宽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