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贵阳市 2013 年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录取办法根据《贵阳市 2013 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筑教发[2013]15 号)和《贵阳市 2013 年普通高中、初中五年制大专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筑招字[2013]1 0 号)(简称“中考招生安排”),为全面深入推进“阳光招生”,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013 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采取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一、招生类别及录取原则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类别分统招生、配额生、配额定向生、特长生、自主招生和择校生共六种,统招生、配额生、配额定向生、特长生、自主招生按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正常交费,择校生录取后按规定缴纳择校费。云岩、南明、观山湖区及原小河区(以下简称“三区一地”)升入普通高中学校升学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三区一地”招生的普通高中总招生计划的 110% 划定,“三区一地”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在考生成绩公布后由市招委会根据配额生计划及具体分数段情况划定;其他区(市、县)升入普通高中学校升学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各区(市、县) 招生的普通高中总招生计划的 120% 划定,并在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所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配额生不再另设最低录取控制线。全市各普通高中的招生严格按招生计划执行。录取要求见“中考招生安排”。(一)统招生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统招生招生计划,通过网上报名,择优录取。(含贵阳市 2013 年“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面向区、县(市)招生计划和 2013 年“三区一地”外区、县(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计划)。(二)配额生及配额定向生将“三区一地”内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 50% 的招生指标分配到“三区一地”内各初级中学并用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 4%的名额录取其他区(市、县)的考生。其他区(市、县)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 50% 的招生指标分配到本区(市、县)各初级中学并用一定名额招生除本区(市、县)外的考生。“三区一地”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分配方式为: 公办初中按 2010 年秋季初一新生实际报到人数分配,民办和企业办学校按 2013 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学业考试的报名人数分配。公办初中规模较小及民办和企业办学校毕业生数较少的学校按类别由若干所学校组成一个单元参与配额生名额分配。其他区、县(市)配额生指标分配方案参照此分配方法执行, 可视本地区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分配方法。配额生录取是在各学校(单元)分配到的省级示范性高中配额生指标内网上择优录取。(三)特长生特长生的录取按“中考招生安排”执行。(四)自主招生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在计划内自主招收部分统招生,自主招收的学生中考总分不得低于本校择校生的最高分数。(五)择校生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在网上择优录取。二、录取依据市招考中心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及报名该校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即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体育成绩五门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 、文科综合成绩等级、地理生物(合卷)成绩等级和初中毕业考评结果在市招委会划定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上择优录取。在某校录取时若出现最后一个招生指标有若干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比较考生的文科综合成绩等级、地理生物成绩等级中的等次,二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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