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机构编制工作(总第8期)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7月16日按:今年是我市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一年,按照省里的部署要求,市县两级要全面推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市委、市政府也将“强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提升事业单位服务运行质量”列入《烟台市2014年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水平,确保2014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取得实效,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精心组织、加快推进,一方面抓好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另一方面强化督导调度,督促各县市区按照省里要求加快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前,市县两级已有1644个事业单位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市级210个,县级初步确定1434个。市直以及牟平区、福山区、芝罘区、海阳市、栖霞市基本实现全面推开的目标。我市今年对210个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按照省政府在市县两级全面推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总要求,烟台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事考办”)在总结去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210个市直事业单位纳入考核范围,全面推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一、全面扩大绩效考核范围,做到应考尽考。5月份,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印发了《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意见》,对照各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及实际运行情况,把公益属性较强、符合考核条件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考核。共纳入市直事业单位210个,涉及48个主管部门(单位),其中,副县级及以上单位116个,科级单位94个。对纳入考核范围的事业单位,将采取分级分组的模式,副县级以上单位由市事考办组织实施考核,科级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同时,按单位职能、性质将被考核事业单位分成6个组,每组30-40个单位,考核时分别进行打分排序。今年的绩效考核,涵盖了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社会福利、法律服务、统计调查、质量技术监督等多个领域,全面提升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二、提升社会满意度比重,充分尊重民意。在总结去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大了社会公众意见在指标体系中的比重,将分值由原来的15分提高到20分,评价主体也由原来的3类增加到4类,通过服务对象评、上级评、同级评、职工评,对被考核事业单位形成全方位、立体化评价体系。具体操作中,将通过随机访问、问卷调查、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对被考核单位履职情况的评价意见。其中,公众评价环节将引入第三方机构,运用社情民意中心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采取随机访问的方式进行,并组织主管部门、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及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全程进行监听,现场公布评价结果,确保真实、直接体现民意。三、日常监督和集中考核并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变过去“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对事业单位的管理由单一的登记管理,向登记管理、日常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并重转变。建立和完善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台帐,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公开、财务审计、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入手,将各单位日常运行、监管情况全部记入台帐,年底考核时进行汇总,作为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同时,完善事业单位现场检查制度,对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问题较多、较重,以及在绩效考核中成绩较差的部分事业单位,实行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计入下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把功夫下在平时,及时发现和纠正事业单位运行中的问题,帮助解决事业单位实际困难,真正实现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四、加大结果运用力度,全面激发正能量。将事业单位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与单位法人履职评价、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聘用、奖惩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挂钩,对考核成绩优异的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财政经费、评选树优及干部提拔使用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在强化正面激励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差评单位的处罚力度,对于被确定为C级的事业单位,除减少相应支持力度外,还将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及调整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降免职等相应处理。通过奖优罚劣,真正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全面激发正能量,树立事业单位争创一流、竞相发展的正风正气。市编办召开县市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座谈会全市已有1600多个事业单位纳入考核范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市编办于7月3日、4日,分两个区片召开县市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座谈会,调度各县市区2014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对县市区制定了目标、提出了要求,促进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扩范围、上水平。一是明确目标。把全面推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作为一个明确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确保把这项工作抓起来、推上去。一是积极争取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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