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思想认识不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发展,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案多人少的矛盾相对来说较为突出。有的院领导把主要精力都放在审判工作上, 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对此项工作安排不力,措施也不到位,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等现象。而有的中层干部和干警认为,自己只是普通的党员干部,既无人事权又无财权,更无决策权, 干好自己的审判工作就行了, 抓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的事, 与已无关。还有的则存在“基层法院案件标的小,干警出现违法违纪的机会少,廉政建设可有可无”的片面认识。正因为上至领导下至少数干警对廉政建设认识不够到位, 以致出现该管不管、该严不严的现象。(二) 宣传教育不扎实。抓好廉政教育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 多宣传, 常教育, 使广大干警增强做好廉正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把廉正建设放在与审判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但有的法院在这方面做得不够, 致使少数干警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 产生廉政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落实起来不要”的错误想法。以至于抓廉政教育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一般是领导安排了才做,应付交差,流于形式。(三) 责任目标不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以来, 大多数法院的做法, 都是每年都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院长与分管领导签, 分管副院长与各庭室负责人签, 各庭室负责人与普通干警签。但是责任条款过于笼统, 内容不明确, 基本上都是上行下效, 照抄照搬上级的相关规定, 没有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 也没有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特点来设置不同的内容, 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最终是内容空洞、责任模糊,一旦出现干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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