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 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和资源共享, 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建立有利于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以人为本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第一条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学校培养适应新世纪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对学生开放, 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资源效益; 能够给学生一个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 能够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和兴趣。对于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二条全校教学管理各部门应重视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校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各学院( 实验室) 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第三条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要贯彻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原则。开放型实验教学内容主要是指学生教学计划外的实验项目, 所开设的实验内容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为出发点。二、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形式第四条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参与科研型、科技活动型、自选课题型和文理渗透型等,采取以学生为主、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 .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定期发布开放研究实验题目, 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以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或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2 .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拟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专业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以学生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或论文或总结报告等) 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3 .自选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鼓励学生进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应用型自选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 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以实验成果(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4 .文理渗透型开放实验:鼓励文科学生在校内各实验室利用实验条件进行能力培养, 以实验成果(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第五条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协调组织并具体实施。学院教学与实验室工作主管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实验室管理的作用。第六条学校设立开放实验专项基金。开放实验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费、水电费用和指导教师实验津贴等,不列支其他费用。第七条开放实验项目由各实验室提出,经学院同意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教务处审定。第八条各学院按审定批准后的开放实验项目组织实施。第九条各实验室在开放实验项目结束后,将开放实验的情况(学生实验报告、开放实验项目记录表等)
兰州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