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误认问题研究张海燕【专题名称】诉讼法学、司法制度【专题号】D415【复印期号】2011年01期【原文出处】《甘肃社会科学》(兰州)2010年5期第136~140页【英文标题】StudyonMistakenFactsinCivilAction【作者简介】张海燕(1979-),女,山东寿光人,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研究,济南 250100【内容提要】民事诉讼案件事实的误认是指裁判者认定的案件事实与案件客观真相不一致。基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是一个主观见之于客观、感性见之于理性的过程,裁判者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会受制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这便使案件事实误认现象在各国司法实务中均不可避免。因此,为有效保护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并最终维护整个诉讼制度的正当性,建构有效的案件事实误认预防和救济机制便显得尤为重要。【关键词】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误认/预防/救济EEUU1750354
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误认问题研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