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各教学单位:201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结束,为保证答辩工作顺利进行,请做好以下工作:1、全校毕业答辩工作统一安排在14周(5月27日~31日)进行。各单位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并于12周周四(5月16日)前,在教务系统实践教学子系统里完成录入答辩专家、答辩分组以及答辩时间、地点等详细的安排,并将各答辩小组的答辩时间、地点、参加答辩的学生人数及学生名单报实践教学科(龙子湖校区:教学楼2104;花园校区:办公楼116),要求每位毕业生必须参加答辩;2、各单位提交纸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各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各学院评分细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统计表报实践教学科(时间、地点同上),3、各学院务必14周周日(6月2日)下午6:00之前登录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单位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写出工作总结,于15周周五(6月7日)前交至实践教学科。以上各项材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ncwu.。注意事项:1、请各学院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后期检查工作,督促学生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督促指导老师整理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教学资料。指导老师要严把毕业计(论文)第一关,避免学生抄袭现象。2、非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参与毕业答辩不再计算教学工作量,其酬金由每生10元中体现,标准由各学院自定。3、各单位须分专业写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分析论证报告(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论证报告(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一览表),在本单位存档备查。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及格”:(1)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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