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公开情况说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单位及各派员单位均已于2017年X月X日至X月X日对X同志等X人赴XX(国家、地区)执行XX任务团组信息进行了为期5天(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团组全体人员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经费来源和预算(预计费用约X万元)等。公示方式为内部局域网。该团组回国后七天内,我单位负责将团组因公证照交国际处统一保管。同时,于团组回国后一个月内在各自单位内部公布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并向国际处提交出访报告。特此说明。(院级单位公章)二〇年X月X日院级单位责任人:王天友;联系电话:022-8535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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