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指南一、办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二、工作职责依法对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三、办理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3、《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四、办理范围特种设备类别办理范围锅炉使用登记纳入监管的锅炉(额定工作压力>)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Ⅰ、Ⅱ类压力容器(Ⅲ类压力容器在市质监局办理) 电梯、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纳入监管的电梯、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变更停用、注销、重启、迁移、过户(跨区迁移到市质监局办理) 五、办理条件 1、特种设备使用之前的各个环节(如设计、制造、安装)合法,经监督检验合格; 2、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有关人员责任制、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游客须知等),作业人员持证,设备具备使用条件; 3、在特种设备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天内办理使用登记; 4、有设备(或单位名称)变更前30天内办理使用登记变更。六、办理程序(一)申请 1、使用单位在专用软件上录入申请登记的特种设备相关资料,通过该软件打印《使用登记表》二份并盖使用单位公章,同时导出该表电子数据到U盘(或下载)。 2、每台设备按照下列目录提交申请材料: (一)使用登记通用部分序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备注 1 使用登记表 2 原件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2 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复印件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企业除外 3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或承诺书 1 原件 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全体原件无作业人员要求的除外(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1 产品合格证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2 产品质量证明书 1 首页复印件(核对完整版原件) “首页”是指有技术参数的一页,不是封面 3 产品制造监检报告书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4 锅炉总图 1 原件仅限锅炉,应盖有设计鉴定专用章。 5 压力容器竣工图 1 原件仅限压力容器,应盖有竣工图章和设计资格专用章。 6 安装质量证明书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仅限需办理安装告知的设备。 7 安装监检报告书 1 首页复印件(核对完整版原件) “首页”是指有技术参数和检验机构公章的一页(不是封面)。仅限需办理安装告知的设备。 8 安全附件检验检测报告 1 原件 9 车辆行驶证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仅限移动式压力容器 10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仅限进口设备(三)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登记 1 验收检验报告书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仅限需办理安装告知的设备 2 首检报告书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仅限不需办理安装告知,但要求首检的起重机械 3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4 有效期内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其他有效的维修保养证明文件 1 原件仅限电梯、起重机械(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 1 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2 原件或下载。 2 广州市停用特种设备重新启用申请表 2 原件或下载, 仅限重新启用申请。 3 使用登记要求的全部资料 1套(按上述要求) 仅限过户后重新登记 4 原使用登记证(正、副本) 各1 原件 5 车牌 1 原件仅限厂内车辆注销 6 设备破坏性处理证明及折卸解体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指南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