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民政局撤销社会组织登记的公告为了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保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社会中介服务作用。按照州民发[2018]-33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州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有关规定,对于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处罚。撤销的社团单位名称及违法情况天柱县集邮协会,该协会成立于1996年7月,业务主管单位天柱县邮政局,该协会长期不活跃,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不接受登记机关年检。天柱县个体经济协会,该协会成立于2004年4月5日,业务主管单位天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该组织已无专职人员,且长期不开展活动,不接受登记机关年检。天柱县金秋老年文体服务中心,该协会成立于2012年1月21日,业务主管单位天柱县老龄工作委员会;该协会法人代表长期在外,不组织开展活动,现该组织成为无专职人员、无办公场所、无资金的“三无”组织,且长期不开展活动,不接受登记机关年检。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和第三十条第三、第四款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天柱县民政局对“天柱县集邮协会”、“天柱县个体经济协会”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项的规定“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天柱县民政局对“天柱县金秋老年文体服务中心”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天柱县民政局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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