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土地居间合同公司地址:乙方(居间方):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省土地的使用权,引荐、代表甲方与土地所有权人洽谈,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宗土地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获得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得开发建设第二条:乙方义务土地的权利。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甲方的购买意向转达给并及时沟通情况,向甲方提供土地的相关信息。土地所有权人,乙方代表或协助甲方做好该宗土地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做好土地招拍挂过程中顾问服务工作。乙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甲方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4、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相关土地招拍挂及审批工作,促成甲方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第三条:甲方义务甲方承诺一旦签订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实际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甲方即应承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第四条:居间服务费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居间服务费有两部分组成:a、甲方与土地所有人签订的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约定的土地总价款的%。B、如最终成交的土地总价款低于全部作为乙方的居间费用。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元,低于元的部分甲方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低于甲乙双方约定土地价款的部分,在甲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3、居间服务费的税费。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系扣税后乙方应得到的净值,相关税费由甲方负责缴纳。五条:诚信原则如果甲方与土地所有权人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土地出让或转让协议,没有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擅自或采用其他方式与土地所有权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土地合同,否则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成立的子公、项目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该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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