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环发〔2019〕88号壶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壶关县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润达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壶关县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壶关县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润达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我局建设项目受理程序及局务会意见,现批复如下:该项目位于壶关县集店乡北皇村北160m,项目占地面积1674m2。建设规模为6个双层油罐,其中3个30m3汽油罐,3个40m3柴油罐。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二、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对照《报告表》逐一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汽油卸油采取一次油气回收,汽油加油机设二次油气回收系统,预留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肥田处理。(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潜油泵选用低噪声设备,加油车辆禁止鸣笛、熄火。(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清理油罐的油渣、清罐废水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三、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四、壶关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壶关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8月21日
壶环发〔2019〕88号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