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与表格范本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2 1 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和宣传本制度。 3 .管理规定 公司上班时间为: 周一至周六( 可根据情势进行调整), 工作时间:8: 15~ 18: 00。工休时间: 10: 00~ 10: 10 (上午), 15: 00~ 15: 10( 下午)。 出勤状况报告: 每日开始上班一小时内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该日的员工出勤状况。主管以上的人员、业务工程师未出勤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 打卡规定: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上下班打卡截止时间为 8:30 分之前, 18 时之后。员工应提前 15 分到公司做好上班准备。加班按实际出勤打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第一次违犯此条规定者,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各处罚款 30元, 第二次违犯此条规定者通报批评, 并罚款 50元, 第三次违犯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做开除出公司处理。 员工因公事外出未能打卡者,须在当天由部门经理签名核实,逾期无效。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 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员工于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主管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因私外出凭核准完毕的《请假单》。 上午上班打卡后不得再到厨房用早餐,违者第一次以迟到 10 分钟论处,第二次违者处罚款 30 元,第三次通报批评,并处罚款 50 元,当月超过四次的以除名处理。 3 忘记打卡者, 需由部门主管证明, 人力资源部在打卡机上补签。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2次, 超出者每次罚款 5 元。超过五次的,每次罚款 100 元。 人力资源部不定期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各员工互相监督。 请假 请假应当向主管陈述理由,征得同意,在人力资源部办妥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论处。因病或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 必须于当天亲自或委托他人电告主管, 并于上班后补办手续。凡未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缺勤者以旷工论。 无故旷工半日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给予除名处理。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登记表,核准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请假天数的核准权限如下: 职别期限核准部门经理、主管、工程师 1天以内副总经理 1天以上总经理部门员工 1天以内人力资源部经理 1天以上总经理操作工 1天以内部门主管 1天以上副总注:请假的员工须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能上报核准。 . 迟到、早退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处罚规定: 超过 3 分钟以上、 10 分钟以下的扣 1 小时的工资, 当月累计超过 20 分钟以上、 29 分钟以下的加扣 4 小时的工资; 4 一个季度内累计达到 30 分钟以上、 39 分钟以下的, 给予上板警告处分, 并处罚一个月的工资。超过 40 分钟的,处罚一个月的工资、并予辞退。 加班 因工作安排加班,加班后按< 加班记录单> 要求填写,次日前交部门负责人确认,“加班记录单”每 10 个日历天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和保存,人力资源部月末汇总交总经理批准。 加班时间以 1 小时为计算单位 加班费(1) 平时加班: 操作工加班费 元/ 小时,管理、行政、业务、技术人员人员 元/ 小时。(2) 工休日、节假日加班:操作工加班费 元/ 小时,管理、业务人员 元/ 小时。 4 .使用记录 4 .1 请假单。 4 .2 加班记录单。 4 .3 出差申请表。 5 印章、证照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以保障公司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满足顾客的需要。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印章。 3 印章管理 印章种类公司印章包括: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鉴及相关部门专用章。 印章保管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由人力资源部保管。 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鉴及相关部门专用章由使用部门妥善保管,使用时登记。 印章的使用管理 公司印章仅限于公司业务并在公司内使用,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或携带公司印章在外使用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使用印章必须进行登记( 《印章使用登记表》) ,并且经领导批准。 使用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必须经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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