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1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一、学校给2011级新生邮寄的材料1、录取通知书:作为被江城学院录取和新生报到的唯一凭证,凭录取通知书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和考生档案提取手续,同时可到考生当地教育局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详情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入学须知:新生报到注意事项的说明。请认真阅读,并遵照入学须知的要求做好有关报到手续。3、银行卡:为了方便新生报到缴费,学校联合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江北支行,为每一位新生办理一张校园银行卡供新生使用。学校设有自动存取款机。4、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二、关于专业调整的说明由于受到各省市区招生计划公布的限制,在各个省份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报考专业的要求数可能不符,为了优化教育教学资源,学院规定,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在第二学期均有一次在同层次、同科类申请转专业的机会。三、关于户口迁移的说明根据国家户口迁移政策,结合我院2011级学生户口迁移规定,现将事项通知如下:1、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实行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2、新生如果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以下方式办理:①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移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路特八号。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②将《录取通知书》副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在开学报到当天交迎新点后勤保卫处所设户口迁移服务点。③武汉市内包括远城区江夏、蔡甸、黄陂、新洲录取学生的户口迁移手续原则上不予办理。④办理学生户口迁移手续截至日期为2011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同学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身份证。3、对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由学校保卫处纳入暂住人口管理,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学生毕业后,可凭《报到证》直接从原籍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地落户(符合当地准入条件)。四、报到办法和报到时间1、2011级新生报到时间:2011年9月4-5日。2、新生入学时凭下列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户口迁移证(自愿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转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团员凭团员证到校后再办理组织关系);近期一寸和二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各5张。3、考生不得延迟报到时间,如果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到校报到者,可由家长到校办理入学和缴费手续,并附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请假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一周,最迟不得超过2011年9月20日。4、无论何种原因,在2011年9月20日以前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招生办公室将向考生所在的省招办注销其录取资格,不再接收该新生入学。5、新生入学后,学院要对新生进行全面的复查,在入学后3个月内发现有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经核查属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五、报到时应缴纳的费用缴费项目标准说明备注学费7500-20000元详见各专业收费标准必须缴纳的费用住宿费1100/1200元五人间/四人间,以学部为单位集中安排必须缴纳的费用检查化验费35元/、外科、五官科、胸透、谷丙转氨酶代收费教材费800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代收费大学生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20元/,学校在学杂费收据上注明“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20元”作为参保学生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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