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湖北经济学院文件鄂经院发〔 20 12〕 92号湖北经济学院关于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意见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系列通知的精神, 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业精神, 提高学生创业能力, 现就推进我校大学生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要求, 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将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构筑教育、实训、指导、服务一体化的大学生创业工作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和激励保障机制,丰富学生的创业知识、, 增强创业体验,提— 2—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培养创业人才, 培育创业项目, 提供创业扶持, 服务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二、主要目标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工作, 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和优势,建设具有我校特色的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和创业服务体系。; 制订、完善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高效的大学生创业工作运行体系。; 培养一批创新创业型人才,孵化一批大学生自主创业实体。三、组织机构(一) 成立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由院校长担任主任委员, 其他校领导为副主任委员。创业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主要职责: 1 .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全校大学生创业工作; 2. 对大学生创业工作进行宏观规划、决策、部署和管理; 3 .筹措相关资金; 4 .解决大学生创业工作中的重大困难与问题。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组成单位:院办(校友会)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科研处、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财务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实验教学中心、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后勤集团和院(系)等。— 3—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大学生创业的组织协调组织工作、创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 管理创业基金、创业园; 校团委负责开展创业类的学生活动、创业项目的征集和初选; 教务处负责各类创业课程的开设计划、检查指导和教学管理等; 其它职能部门依照相关职责, 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院(系) 要明确分管大学生创业工作的领导和专门人员, 要为学生聘请专业教师担任创业教育导师, 邀请成功创业校友担任顾问,对学生加强创业辅导,依托院(系)组织具有专业特色的学生创业教育活动和实践。(二) 成立大学生创业辅导中心,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团委、实验教学中心等部门各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在创业辅导中心兼职。创业辅导中心主要职责: 1 .普及创业知识,培育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 2 .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帮助和服务; 3 .每学期组织专家对申报资助的项目进行评审; 4 .负责创业园管理、学生创业资助项目考核,为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技术咨询和建设指导; 5 .负责制定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具体方案与计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 — 4— 6.. 定期向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汇报工作, 承担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7.. 开展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理论研究。四、主要内容(一)加强创业教育 1 .把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 统一规定学时学分, 由教学委员会审定并进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 开设创业大讲堂, 邀请知名企业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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