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管理章程》 EP∕XZ01 —20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员工了解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从而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导, 结合必要的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缔造一支有素养、守纪律的员工队伍,调动员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以保证企业的稳定、健康地发展。第三条本管理章程适用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自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公司管理层即尊重员工的人身权利,不得对员工进行谩骂、侮辱;不得对女职工进行骚扰、虐待等犯法行为, 如有发生,员工可随时向司法机关举报。公司举报电话: 057 9-86883119 第五条建立健康、安全、卫生制度,教育员工遵纪守法,确保员工得到安全知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第六条公司安全目标:安全事故发生率 3%,重大事故率 0%,事故伤亡率为 0%。第七条健全的意见、建议征集制度: 公司在工厂大楼设立意见箱,鼓励员工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总经理每周开箱收集,并指派与反映问题有关的部门职能人员,立即深入了解情况, 及时解决问题或提出解决方案、办法,规定对重要意见或建议一周内必须予以答复。对意见人的姓名与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将严律保密。第八条公司向员工提供的饮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不向员工提供变质、不洁食物。保证工作环境安全、卫生、光线充足、出入过道畅通、消防设备配备充足且均在规定有效期内,安全撤离通道不被堵塞、部被占用;定期检查安全消防工作,一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2 第三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第十条员工必须有爱厂如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企业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十一条员工必须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的思想、文化、技术、业务水平。第十二条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对某制度中的条款持有异议或反对意见时,必须在继续执行制度指令的前提下,向行政部或公司总经理提出。第十三条员工对各部门管理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有自由入厕、饮水和因事出入工作场所的权利。第四章人力资源的招聘及管理第十五条用工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求,向行政部递交《岗位需求申请》,人力资源部核定各岗位需求后,编写招工计划书报总经理审核, 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反馈招聘情况及人才信息供总经理参考、决定。第十六条公司招聘应视员工对核定工种的业务常识、适合度为考核标准, 不受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的限制或歧视。员工的招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招工年龄必须满 16周岁。(2)满16周岁不足 18周岁的未成年工必须按规定进行体检,并报劳动部门登记备案。(3)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4)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招聘条件。(5)特殊工种应符合国家对特殊工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回答本人工作简历和其他跟招聘有关的个人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填。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公司有权对其辞退。 3 第十七条员工的招录,由行政部负责。应聘者在录用时,必须符合招工条件并办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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